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,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“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”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 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、评估、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。根据我国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追求中期收益的确定性:投资较好成长性的行业,在产业趋势的框架下精选个股,承受适度的回撤和波动,力争取得较高的收益;
核心投资策略:聚焦中国未来最具发展前景的少数产业、精耕细作,在产业和个股深度跟踪研究,以相对集中的行业配置和偏少的持股数量,实现较好的业绩弹性。